第十四章 左手的戒指_被恶魔玩弄于股掌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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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左手的戒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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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李伍忿忿的把手机捡起来,虽然屏幕已经龟裂的不成样子,但幸亏还能开机。

  他点开相册看了一眼,然后才把手机塞进自己外套口袋里,有些担心的看向剩下的两道门,自言自语道:“希望我哥没在里面,他不太能忍痛。”

  许迟冷道:“三分之二的概率,你自己觉得呢?”

  李伍张了张嘴,似乎想说什么,但是一个侍者已经向他彬彬有礼的伸出了手,示意他离开这里。

  那扇红木大门打开了,外面已经不是麦田,而是刚才他们聚集的那间电视塔的休息室。

  李伍犹豫了一下,看向许迟,似乎有些不放心。

  许迟不耐的道:“违反规则就要死,赶紧滚吧,别浪费老子的脑细胞,你知道方程式多难解吗?”

  李伍很想说其实一元二次方程不难解,但是看在这是自己恩人的份上,他没说话,扭头走出了教堂。

  就在李伍踏出教堂的那一刻,门外的风景瞬间变幻,又成了那片一眼望不到边的金色麦田。

  侍者将门关上,垂手恭敬的站立在门边。

  君夜向许迟走了一步,笑问:“我很冷血吗?”

  许迟不适的扭开头,强忍住后退一步的想法,冷然道:“少废话,快点儿开始下一轮。”

  君夜想了想,“好吧,我可能确实是有点儿冷血,不过…”

  他故意凑近许迟,贴近他的耳边,并且用手掌暗示性的在许迟屁股上按了按,手指隔着牛仔裤在中间划了一下,“我的东西有多热,你自己不是很清楚吗?”

  许迟脸色顿时黑了,他恼羞成怒,一把拔出插在椅背上的匕首,反手握住,毫不犹豫的向着对方脖子上的大动脉割了过去。

  君夜后退了一小步,很有风度的笑了起来,“别生气,只是开个玩笑。”

  许迟骂了一句,把匕首插回腰间,“一点儿也不好笑!”

  “那我以后尽量注意。”君夜看似诚恳,但毫无诚意的道歉,然后用眼神示意那两个侍者,“第二轮游戏开始了,你们仍然有五分钟时间。”

  他顿了一下,强调道:“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,要是猜不出,他们就真的要死了。”

  许迟咬了咬牙,“我知道!”

  他眼睁睁的看着那两个侍者放下手中的托盘,再次拿着刀进入了门。

  君夜注意到他的手指颤动了一下,牙关紧咬,脖项与下颚连接出一道僵硬的弧线。那是想要阻止,但又硬生生压制住的表现。

  很快,门里传出两声凄厉的惨叫,似乎隐藏了极大的痛楚,但也同样的,无法辨别声线。

  许迟喉结滑动了一下,微微的移开视线。

  这对一个雇佣兵来说是很奇怪的,他们杀人,也见过同伴被杀,而且终究会走上死于非命的道路,但许迟似乎不太能接受死亡或血腥的场面。

  君夜轻轻笑了一下,没有说话。

  侍者推开门出来,同样带来了两根手指,许迟凑近看了一眼,是拇指。

  这个时候他心里已经非常反感了,抗拒心非常强,甚至不想拿起那根血淋淋的拇指来观察。

  爱德华扭头看了他一眼,见他脸色发白,明显精神处于一个很不稳定的状态。

  爱德华比许迟大五岁,有些事情比他见得多,承受能力也更强。

  他很清楚许迟虽然格斗和枪法都在自己之上,但是心理承压能力确实不太优秀,这种人容易冲动,也容易崩溃。况且他还有严重的……

  爱德华立刻按了按许迟的肩膀,沉声道:“没事的,放轻松。”

  他身上那种沉稳冷静的气场传染到许迟这边,几乎瞬间就把紊乱的心脏给扶正了。

  许迟是孤儿,十六岁时因为某些原因在常安镇呆不下去了,跟着走私货轮偷渡到了东南亚,在那里扎下根脚。如果不是爱德华发现他,把他带进了雇佣兵的队伍里,教他用枪和格斗,可能许迟现在早就死在地下拳场的擂台上了。

  所以许迟对爱德华有种盲目的信赖,长兄如父这个词其实更适合用来形容他俩。

  许迟深吸了一口气,碰了一下爱德华的手背,“我没事,抓紧时间吧。”

  他没有注意到,就在不远处,君夜以一种危险而深沉的目光打量着他,视线在他与爱德华之间徘徊梭巡着,最终又轻轻落下,纤长细密的睫羽垂落,遮住了那双如同蓝宝石一般的眼睛,似乎什么都没发生。

  “你有什么思路吗?”许迟捏着那根拇指仔细打量,“比如说在路上你有没有不小心握住过他们的手,然后就神乎其技的记下了他们的手指尺寸?”

  爱德华的手指缩在袖子里,隔着衣服拨弄着那根指头,闻言看了许迟一眼,哭笑不得,“先不说我根本不会去握他们的手,就算握了,我怎么可能会知道尺寸,我又不是卖戒指的。”

  许迟眨了眨眼,很疑惑,“你不是理科天才吗?”

  许迟这种人,就是觉得程序员都会修电脑,医学生没毕业就会做手术,理科生都有过目不忘的超强大脑,美术生轻轻松松就能上大学,心理医生都会读心术,总之就是对其他行业的人有种特殊的信任,觉得他们都好厉害都是全能的。

  爱德华无奈的纠正他的错误思想,“……再天才的人也不会记这种无聊的事儿!”

  许迟悻悻的道:“好吧。”

  时间在沉寂中过去了半分钟,刺眼的阳光照在刻着奇怪花纹的教堂地板上,在空气中形成一道明显的光束,发亮的灰尘缓缓漂浮。

  爱德华忽然嗯了一声,许迟一个激灵,“怎么了?你发现什么了?”

  爱德华拨弄了一下拇指,道:“有戒指印。”

  许迟精神一振,连忙凑过来看,“真的,虽然很浅,在拇指上戴的戒指,应该是指环之类的吧?”

  “按照西方的传统,左手显示上帝赐予的运气,所以一般会把戒指戴在左手上…”爱德华眼睛微微睁大,“我知道了,是查尔斯!”

  光头是打手,李玟是东方人,会在左手拇指上戴指环的只有那个白人老板了。

  许迟习惯性的屏息,扭头看向台上的一号门,然而毫无动静,门没有打开,也没人走出来,甚至连一点儿声音都没有,安静得可怕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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