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丁通的挣扎_十号酒馆·判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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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丁通的挣扎

  我摸了摸口袋里剩下的钱,照着地图指示的路线去坐地铁,换乘公车,还走了一段。我对英文毫无概念,但靠着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对着猜站台的名字,也能估摸个八九不离十。

  整个过程中我一无所想,一无所见,唯一的小插曲是在地铁里遇到两个黑人,都穿着连帽衫,看我的神情丝毫不友好,而且还慢慢踱过来,对我形成前后夹攻之势。

  他们都比我高两个头,龇出白得发亮的牙齿俯视我,来者不善。

  我吸了口气,瞪大眼睛,在他们还没完全逼近之时,大踏步主动冲上去,几乎和他们脸贴脸。我直截了当地戳了戳他们胸前的肌肉,用这几天才学到的英文咬牙切齿地问:“what?”

  旁观的乘客都赶紧躲开,用一种“这小子真是嫌命长啊”的眼神看着我。

  而我所有的全都是炙热的兴奋,心中热切地期待着一场街头混混式的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、酣畅淋漓的肉搏。

  那个充满mri和拉丁文医学名词的世界跟老子真的没缘分。

  但眼下是我熟悉的世界,不管要打架的人是白,是黄,还是黑。

  估计是横的怕不要命的,气场能说话,那两位黑朋友被我戳了之后,考虑了一下,哧溜地从我身边越过,骚扰别人去了,叫我和看戏的人们都好不失望。

  大概四十五分钟之后,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绕圈子,反正我就站在了那个在心中已经烂熟的地址面前。

  北沃顿街1418号,史蒂夫·辛格所住的地方。

  标准的美国梦实现者应该住的房子。早上八点左右,车库半开着,主人可能正准备出门工作。两部车,捷豹和克莱斯勒,角落里堆着小孩子骑的三轮自行车和滑冰鞋,自行车是蓝色的,滑冰鞋是粉红色的。

  奇武会给的资料上说,他有一个儿子,一个女儿。

  我站在花园外长久凝视着那扇白色的闭着的门,想象着门后有一个怎么样的世界。

  肯定是和我的不一样的世界。我在我的世界里喜欢吃臭豆腐,嗯,他们大概吃那种蓝色的长霉菌的奶酪,摩根给我闻过一次,我当场就翻了白眼。

  习相远而性相近,貌似如此而已。

  但我不会无缘无故地走进某个老太太独自居住的房子里,把她对人生最后阶段的一切计划或梦想都结束在一把锋利的刀片下,变成一种粉碎的状态,无论物理意义上还是比喻意义上。

  他会不会呢?

  我看着那栋房子,看不透墙壁。

  墙壁比人心单纯多了。

  那我又凭什么去判断一个人是不是该死呢?

  他们不是一杯酒,一杯酒会把所有信息纤毫不差、恒定不变地展示在那里,只需要足够的耐心和敏感,就能把它们区分得清清楚楚。不存在冤枉,也不会有误会。

  我打了个寒噤。

  咪咪和摩根带给我一种奇异的舒适感,似乎这个世界上任何奇怪的事情都是顺理成章的。

  就算有人会因为我的一句胡言而死于非命,这都更接近一个黑色的笑话,而不是真实的悲剧。

  但现在只有我一个人,看着一个即将被摧毁的小世界。

  这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,传来小姑娘清脆欢快的笑声,在冲着某处喊着:“爹地!!快点,我要迟到了,我要迟到了!”

  我像被人当头打了一棍,转过身落荒而逃。

  那天我在芝加哥街头游荡整日,心乱如麻,不断走进各种超市顺手牵羊,又在混出大门之后把东西丢回购物车里。

  晚上,我回到西尔斯大楼的办公室,从电梯刚出来就以为自己走错门儿了。烫金门牌高高挂在门外,写着咪咪和摩根的大名——全名,我都是看了他们的护照才知道的,带着各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头衔和后缀。

  入门处是雅致整洁的接待台,旁边是候诊室,摆设舒适大方,那沙发看起来就想叫人摔一屁股,茶几上放着最新的八卦杂志和严肃报纸,足够迎合各种口味。

  无论从哪个细节看,这都是一个完备专业的私人诊所,而且是非常高档的那一种。

  最绝的是接待台后,早上咪咪带回来的那个金发笨女郎正在整理东西准备下班,看样子还蛮辛苦的,多半是工作了一整天。

  她微笑地看了看我,准确无误地叫出了我的名字:“丁通先生,您的合伙人都在医生办公室等您。”

  “明天见!”临出门她还这么跟我招呼,跟真的一样!

  而后她就施施然走了,半点都不担心自己这份工作可能压根就拿不到薪水。

  我半信半疑地走进去,好家伙,这是怎么搞的?就一天的工夫,什么都齐全了,医生办公室、候诊室、治疗室、隔间都弄得漂漂亮亮的,哪儿来的鲁班牌装修队?

  我溜达了一圈,回头推开医生办公室的门,摩根坐在靠墙的沙发上,咪咪靠在落地窗旁边,两个人都沉默不语,各自盯着某个点发呆。

  我没惊动他们,蹭过去看了看屋子内的装饰,印象深刻啊!咪咪跟美国各种政要、好莱坞明星、欧洲王室成员的合照,摩根的各种科研成果奖、各种学位证书都框起来了,很巧妙地放在各种小地方,叫人不觉得那是炫耀,但又不可能不注意,一旦注意到就会脸都吓青,顿时肃然起敬。

  我满怀钦佩:“怎么合成的?技术真好啊!”

  咪咪随便瞥了一眼:“都是真的。”

  他指指某照片中搂着自己正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某位名媛——传说她喜欢买不同颜色的宾利车配衣服:“各个地方都换得差不多了,再换估计就要全部散架了。”又指指另一位曾经在it世界跺一脚四方云动但现在已经挂掉了的大佬,“死活不相信我的判断,等其他人确诊已经可以死了。”

  他的语气跟谈论街上有一条流浪狗爱吃肉骨头差不多:“芝加哥算比较传统的,还认这个,以前我在纽约,大家就只认钱。”

  摩根这时候打断了我们:“小丁,干活。”

  我以为还有什么要搬搬抬抬,挽起袖子:“干什么活?”

  他手一扬,丢过来两个小纸团,我接过一看,立刻就明白了。

  纸团里是那两个人的名字。

  史蒂夫·辛格。

  薇薇安·绍恩。

  后脑勺儿很没有出息地一麻,那个小姑娘脆生生的可爱声音穿过时间和空间,在我脑海中回荡。

  “爹地!!快点,我要迟到了,我要迟到了!”

  我软弱地垂下手,喃喃地说:“三个星期,不是还长吗?还长呢……”

  摩根冷静的眼睛一直看进了我的内心深处,看穿了我的挣扎。

  “奇武会的风格你可能还不清楚,但想象一下,十号酒馆的老板乘以十,就差不多了。”

  我牙齿都酸了,十倍于十号酒馆老板的德行,那是要逆天啊!

  “你选一个,另一个就没事了,你两个都不选,就两个都得死。”

  “总得搏一搏吧。”

  他说得很随便,很没心没肺,但逻辑无懈可击。

  我吞了吞口水,展开那两个纸团,盯着看,就像在看花爷的项链和宝格丽的金笔,在看拉菲和善本书,在看价值连城的元青花罐。出现错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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